政府如何在科技發展與人權保護取的平衡 將是數位政府時代的最大課題

本場論壇的貴賓橫跨學界、產業界以及非營利組織,包括:ikala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程世嘉、東吳大學法研所兼任教授李念祖、vpon 威朋大數據集團創辦人暨執行長吳詣泓、開放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李柏鋒,以及洽吧智能董事長趙式隆,分別從法律、產業、公民團體不同層面看我國數位科技的未來與政府的數位治理。

主持人程世嘉提到,數位身份證所造成的風波在政府暫緩施行後,可以見得公民對於數位意識的提升,小到身分證都引起大家關注。行政院未來也將成立「數位發展部」,其職權無所不包各項數位發展,也是相當值得公民關心。數位發展部與民眾息息相關,會不會成為超級部會?這個部會需不需要被制衡,相當值得探討。

法律專家李念祖教授指出,eID有五項違憲疑慮,並不是立專法就能解決。他與多位資安專家都認為,政府若堅持「全民換發」,人民沒有拒絕權利,就是政府對數位工具的濫用。

五大違憲疑慮,包含:法律有無授權?戶籍法授權明確性是否足夠?數位身分證是否會侵害人民隱私權?以及個資揭露的自主性?最後,還有強制換發數位身分證發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李念祖表示,身分證的目的為政府「辨識」人民身分之用。若不影響政府「辨識」目的,應保留人民使用新舊身分證之選擇自主性,且面對國家科技管制應持續關注是否有人權被侵害的疑慮並明確系統設立之目的,更要建立問責機制,使人民具有監督電子身分證推行進度與整體制度架構的能力。最後,李律師以老鷹樂團的歌曲"Hotel California," 中的歌詞,"We are all just prisoners here, of our own device. You can check 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作為結語,開啟後續討論。

威朋大數據集團創辦人暨執行長吳詣泓一開始以「冰與火」來形容科技發展與人權維護,並以美軍運用數位科技追蹤並殲滅賓拉登為例,政府使用數據分析加以監控、分析,這樣的數位工具是否侵害人權可想而知。

在科技化的時代,所有的產品與服務都會留下數據是必然的,政府建立管制法規為必要要件,「法規與系統安全將成為大數據、資訊產業發展最重要的兩個問題」。針對數位身分證的推動,吳詣泓認為,科技、便利與人權、隱私權不斷在不同時代相互博弈,政府要在其中找到平衡,而從部份施行到全面實施採取漸進式的手段是比較可行的方案。

開放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李柏鋒則將愛沙尼亞使用的X-ROAD和我國所推行的T- ROAD進行比較,並指出目前T-ROAD面臨的不足。李柏鋒認為,我國政府時常以愛沙尼亞為例說明換發數位身分證的種種好處,卻較少提出愛沙尼亞為了數位身分證的政策實施,過程中耗費多少時間、經歷多少次修法,我國卻在短時間內強力推行。

在X-ROAD和T-ROAD相較之下,我國T-ROAD雖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做為保障法源,卻始終沒
有專責主管機關負責。且我國T-ROAD缺乏個人監督機制,以愛沙尼亞的X-ROAD為例,民眾可以追蹤個人資料被查詢的紀錄,監督自己的個資是否被不當使用。

此外,李柏鋒對於T-ROAD未來的改進方向,提出政府除公開軟體原始碼,應近一步開放原始碼供外界使用,發揮共同競爭和監督的力量。李柏鋒董事長表示,他很贊成政府推行數位治理,但路(T-ROAD)要先開好,房間也要先設計好,再發鑰匙(EID)。

洽吧智能董事長趙式隆提到在個人資料與生活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重要的是如何在資訊上努力做「去識別化」,但互聯網的時代,線下行為變成線上的機會增加、資訊的種類增加,不同維度的資料對照下便可以找到資料主人,使得「去識別化」越來越難,且如何在去識別化技術與資料價值可用性呈現反比的情況下找到平衡。

趙式隆以黑命攸關運動(black lives matter )為例,指出數位科技的發展與運用往往還是由白人主宰,造成使用上產生族裔的偏誤,引發使用上人權的討論,因此看此議題不單單是科技基礎的問題,將會需要更多其他領域包含人權、法律等專家加入。

主持人程世嘉提出「面對便利和隱私拉扯的數位身分證議題,我們下一步應該怎麼做?」就教各位與談人。李念祖教授認為,立法授權的問題,就應該回到立法院制定專法,但特別要注意的真正的選項不是立定專法,而是政府不應強迫人民使用數位身分證,保留人民的選擇權。吳詣泓則認為台灣面對新科技的發展,十分小心翼翼,但卻導致市場生長不出蓬勃的產業,應先將創新沙盒打開,讓市場先成長再加入法規及監管機制,興利而後除弊。

李柏鋒則重申,要求政府開放原始碼的訴求,並表示面對我國數位治理的未來,其實不需要很完整的法律,但絕對需要更開放公平的競爭環境。趙式隆最後提醒所有與此議體攸關的每一個人,不論支不支持數位身分證的議題,都應持續關注,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

此外,主持人程世嘉也提出「被遺忘權利」的概念和台上與談人討論。李柏鋒表示,他十分贊成要有「遺忘權」,但實務上要全面刪除用戶資料是非常困難,但也提出可以讓數位資料更難追蹤的「混淆數位足跡」概念。趙式隆認為,要發展「遺忘權」還是要從用戶的覺知開始,只有用戶之間形成保護個資、要求「被遺忘權利」的覺知,才能對抗擁有資料的巨頭。

最後與會貴賓與民眾也問及:「政府是具有公權力與強制性者,跟民間企業有所差異,基於此我們要如何防範政府濫用工具?是否有方法?」與「政府跟私人企業在資訊科技誰掌握將多的權力?」

趙式隆說,應該建立虛擬世界中監督政府的管道,數位監理應該要被規格化與民眾要更有利的監督。李教授認為,政府有公權力具有較強的管制力道,且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有較高的難度,最後人民應該要讓立法機關知道人民想授權的範圍與尺度到哪。吳詣泓提到政府與企業的力量在不同時間、場域有不同的力道須視情況而論。

本次論壇對議題的討論與關懷可以見得民眾在資安、隱私等意識的抬頭,而政府推行公共政策時考量應更加的全面。最後此次論壇在講者與民眾的熱烈互動下圓滿落幕。